一、项目背景
依法划定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明确水利工程管理边界线,是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水利部门依法行政的前提条件,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水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水利部深化水利改革和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工作部署的重点任务,对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2014 年 8 月 21 日,水利部印发了《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明确要求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要求在 2020 年前基本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划定工作,并依法依规逐步确定管理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属。
2019年,省水利厅陆续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粤水运管〔2019〕7 号)文,进一步明确了全省水利工程划界工作要求。
广东省自 2015 年 5 月开展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部分地区存在组织实施工作滞后、划界质量不高的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必须在 2020 年底前基本完成,时间紧、任务重。
为确保按期完成划界工作,各地需按照《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 步加快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粤水运管 1〔2019〕7 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管辖范围内水利工程基本情况,加快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工作。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着手部署清新区水利 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计划 2023 年 12 月底之前完成盘古皇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我司受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委托承担此工作。
二、编制依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政策文件、规划设计文件、相关批复文件、采用地形资料情况等列出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 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8 年修正);
4.《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2020 年施行);
5.《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20 年修正);
6.《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2014 年修订);
7.《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2018 年修正);
(二) 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
1.《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6-2013)
2.《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T 171-2020)
3.《防洪标准》(GB50201-2014)
4.《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06-2017)
5.《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指引(试行)》
6.《广东省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标准化工作指引(试行)》
(三)相关文件
1.《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
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 号);
2.《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
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的通知》(粤水建管〔2015〕45 号);
3.《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进一步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的通知》(粤7水建管〔2017〕38 号);
4.《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粤水运管〔2019〕7 号);
5.《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河湖及水利工程界桩、标示牌技术标准>的通知 》(粤水建管函〔2016〕1292 号) ;
(四)相关资料
《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盘古皇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及图纸。
(五)地形资料
坐标系统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高程系统统一采用 1985 国家高程基准。
三、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包括收集划界所需基本资料,确定划定依据,以及划定 河湖管理范围边界。在划定成果基础上设置界点位置,制作成果专题 图和辅助公示的材料,按省厅要求提交各类项目成果资料。详细工作
清单如下:
1.水利工程现状分析:通过对收集的划定范围内的水文气象、 社会经济,以及对有关部门的规划成果及各地市河道堤防等水利工程和岸线管理的政策措施等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分析,总结研究水利工程现状情况以及管理范围线划定存在的问题,为后续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线划定提供材料和依据。
2.收集水利工程划界工作所需基础资料,收集河道堤防和水5闸等水利工程的规划设计等相关资料及必要的复核;搜集相关水利工程的地形图或竣工图,统一坐标体系和高程基准。
3.对项目区水利工程对象进行现场调查、踏勘等工作,调查当前划界确权情况;调查下阶段划界工作范围及存在问题等;调查划界区域土地利用情况、水利工程状况、防洪标准等;调查划界河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水利工程、规划防洪标准等。
4.分析和确定各类型水利工程的划定依据,并撰写各项目对象的划定标准执行方案。
5.划定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
6.制作成果专题图和辅助公示的材料。
7.按省厅要求提交各类项目成果资料。
相关政策文件链接:关于公示《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盘古皇水库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项目成果报告》的通知